2022-07
经会议研究决定,我院职工严格按照灵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«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足不出户管理措施的通知»(第十六号)要求:“所有一线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承担防疫任务人员禁止归家,吃住在单位,防止传染”。“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落实上述防疫措施,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,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应的法律责任。”
2022-07
鉴于当前周边地区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,且我县已有关联病例,为快速阻断疫情传播,切实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尽快实现疫情动态清零目标,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,自2022年7月1日16时起,在全县范围内实施足不出户管控措施。